****年金湖县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绿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年金湖县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财政厅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苏交公路〔****〕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金湖县交通运输局以金交建〔***4〕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金湖县境内,包括吕良镇、金北街道、前锋镇、银涂镇、戴楼街道、黎城街道、金南镇塔集镇;共包含孙赵线、邱吕线、纬*西路、泰大*路、朝阳河南路、邬南路、共闵(淮)线、共闵线(洪金路)、前东路东延、宝前线、唐银(复)线、宝复线、肖坝路、银涂客运站路、嵇圩2路、唐于2路、林庄路、红卫路、王湾路、备战线北延、宇航路、时墩中心路、原宋墩中心路、宋墩路、西湖路、建设路西延、楼庄北路、银联线、夹涂线、幸福东路、金桂路,共**条道路。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为***-******-****标段。内容为上述路段绿化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绿化苗木养护管理等。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日历天(****年**月**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元的道路绿化施工项目。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1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条规定:投标人在其他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
②***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2任类似工程(同业绩资格条件要求)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③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
②***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任类似工程(同业绩资格条件要求)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③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6其他要求: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元/标段。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淮安市金湖县神华大道***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 址:淮安市深圳路**号上成发展大厦7楼
联 系 人:**
电 话:****-********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4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4年**月**日**时**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4年**月**日**时**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4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本项目招标人名称为************,使用淮安市金湖县交通运输局的账号发布的招标公告。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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