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西省烟草公司宜春市公司****年烟叶包装物(麻片、粗麻绳、细麻绳)采购项目(第*次)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纺织用料/麻纺织原料 | ||
采购单位 | 详见招标文件 | ||
行政区域 | 宜春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9:**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邮箱*********@***.***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江西省烟草公司宜春市公司*楼开标室(宜春市袁州区宜阳东大道***号)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付连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详见招标文件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春市宜阳东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阳光城檀府(秀江东路北***米)商铺**-1栋***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付连平 *********** |
项目概况
江西省烟草公司宜春市公司****年烟叶包装物(麻片、粗麻绳、细麻绳)采购项目(第*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西省烟草公司宜春市公司****年烟叶包装物(麻片、粗麻绳、细麻绳)采购项目(第*次)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数量 | 招标控制 单价 | 招标控制 总价 | 项目预算价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 | 江西省烟草公司宜春市公司****年烟叶包装物(麻片、粗麻绳、细麻绳)采购项目 (第*次) | 麻片 | *****片 | 4.**元/片 | ******元 | ******元 | 详见 第*部分 |
粗麻绳 | *****根 | 0.**元/根 | |||||
细麻绳 | 0.5吨 | ****元/吨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招标活动前*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黑名单”;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所聘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分支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公开招标活动;
9、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采用邮箱报名,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发送电子版扫描件报名资料至邮箱*********@***.***,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添加微信支付资料费,然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资料费用转账微信号***********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烟草公司宜春市公司*楼开标室(宜春市袁州区宜阳东大道***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开标前两年内任意*年第*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个月财务报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内任意*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
5、“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其中任*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其中任*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招标活动前*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黑名单”(提供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烟草行业监管平台(由烟草公司自行查询);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所聘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分支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公开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原件;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投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提供承诺函原件)。
(*)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
****************将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核实投标人是否为“*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的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核实投标供应商是否为“*年内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有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通过“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媒介,核实全部投标人之间,其负责人是否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家报名);江西省烟草公司宜春市公司通过行业内网招标监管平台核实投标人是否被列入行业行贿投标人“黑名单”。存在上述情况的投标人,*律拒绝接受其报名。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详见招标文件
地址:宜春市宜阳东大道***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阳光城檀府(秀江东路北***米)商铺**-1栋***号
联系方式:付连平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连平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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