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美水街道办过境路(局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里铺支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本招标项目甘泉县美水街道办过境路(局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甘行审发[***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建设地点:甘泉县美水街道办姚店村,红旗村,王庄村。
2.2工程规模:新建挡墙**米,砖砌院落围墙长***米,花池矮墙长***米,混凝土硬化路面***平方米,外墙粉刷、人行道铺装、绿化、亮化等工程。
2.3项目估算总投资:****元
2.4计划工期:***日历天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信誉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
3.3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申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4、资格审查方法
5.1请申请人于***4年7月1日至***4年7月5日,使用**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4年7月**日9时**分,地点为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投标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泉县人民政府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地 址:甘泉县
联 系 人:张健宁 电 话: ***********
招标代理单位:**********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红化B区惠泽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部门:甘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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