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虎林市*虎林河涝区新建排水泵站项目工程施工(输电线路部分)
项目编号:********-***-****
本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现更正为“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其他相关要求均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招 标 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号华鸿国际3号楼**层
联 系 人:***
电 话:****-********(招标*部)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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