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明段)清流县段水土保持监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年8月8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于****年8月**日收到第*中标候选人福建宏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明段)清流县段水土保持监测弃标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经招标人确认递补第*中标候选人为第*中标候选人。截至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4年8月**日**时**分,未收到第*中标候选人福建宏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投标承诺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视为放弃。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 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明段)清流县段水土保持监测。
1.2 招标编号:****-*********。
1.3招标人:*****************。
1.4项目规模: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明段)清流县共设5个堤段,**处堤防(护岸),分布于城区、横口、嵩口镇、桥下溪、良种场小溪,新建防洪堤(护岸)和旧堤加高加固总长**.***公里。批复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元,建设征地补偿投资****.***元,水土保持投资***.***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元。施工工期**个月。
1.5服务费:**.5*元包干。
1.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部门及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规范。
1.7工期要求: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明段)清流县段项目开工至完工验收结束。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中标候选人 | **************** |
3.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年8月**日至8月**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号文
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元。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视为同意承担本项费用,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次性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明市清流县凤翔路***号原水利局*楼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明市*元区新市中路***号***室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电话:****-*******
日期:****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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