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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经济开发区A园标准化厂房配套工程(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大庆市
竞争性磋商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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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
招标 | 林甸经济开发区A园标准化厂房配套工程(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林甸经济开发区A园标准化厂房配套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林甸经济开发区A园标准化厂房配套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邮件方式),并于****年9月2日9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林甸经济开发区A园标准化厂房配套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元,资金为自筹资金。

5、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元)

建设工期

采购范围

1

经开区*号标准化厂房厂区地面硬化及相应电力、给排水配套设施、进场道路等;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

**日历天。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争。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企业,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 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其他资质要求:

合同包1(林甸经济开发区A园标准化厂房配套工程(*)项目):

3.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按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提供任命书)。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数量, 同时应当满足建设规模、施工进度、投标承诺以及相关文件等要求。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投标时,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按磋商文件填报“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周岁。)

(2)项目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人于开标前连续3个月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养老保险)。(按要求提供承诺)

(3)投标人拟派项目机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 起)已无在建项目。(按要求提供承诺)

4.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时**分至**时**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方式: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取远程网络传输方式获取(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领取)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信息(信息无格式要求,但应当包含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采购文件缴费凭证的扫描件上传至代理公司邮箱(邮箱:**@****.***.**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上传至供应商指定邮箱,供应商自行查阅并下载。

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或材料不全,对其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3、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文件费缴纳账户信息:无

注:供应商参照公告要求自行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付款时请在备注处注明单位名称),支付完成后请将“付款凭证”发送至**@****.***.**邮箱中(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确认(***********)。

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文件费用,或规定时间内【****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时**分至**时**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支付文件费用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9时**分.

提交方式:本项目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具体递交方式详见竞争磋商文件。

*、开启

1、时间:****年**月**日9时**分**秒(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请将加密版响应文件电子版(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印章及签署后转为***格式文件,自行压缩加密)发送至**@****.***.**邮箱中。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磋商地点:大庆市服务外包园**-1栋4单元2门(****************)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磋商文件,由成交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2.注意事项: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主动自行查看。所有供应商均有义务定期登*获取相关信息。

(2)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址:林甸县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址:大庆市服务外包园**-1栋4单元2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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