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城区市政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光明街给排水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安市城区市政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光明街给排水及附属工程已由武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武审批招标核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资金(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武安市城区市政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光明街给排水及附属工程
2.1.2建设内容:光明街(太行大道-神钲大道)给排水及附属工程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污水、雨水、给水、照明、交安等。
2.1.3工程地点:武安市
2.1.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和“评定分离”的评标定标办法,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的,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方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交,受理单位: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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