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期)施工-项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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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期)施工-项目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期)施工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与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子牙新河是海河流域骨干行洪河道之*,全长***.4公里,其中献县段长约**公里。为完善流域防洪体系,保障两岸防洪安全,对子牙新河献县段(*期)进行治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1号的通知,自****年8月1日起施行“评定分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及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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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期)施工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4年9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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