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乡城县稻城县农特产品泸州宣传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泸州市委员会统*战线工作部 | ||
行政区域 | 泸州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泸州市委员会统*战线工作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路南段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终止公示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乡城县稻城县农特产品泸州宣传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
你公司为我单位所代理的“乡城县稻城县农特产品泸州宣传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于****年**月**日完成了招标工作,在合同履行阶段经提出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特此函告!
中国共产党泸州市委员会统*战线工作部
****年**月**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以预算金额为基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2.****(*元),更正为: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
名称:中国共产党泸州市委员会统*战线工作部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路南段2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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